C28251

警告 C28251: 函式的註釋不一致: 這個執行個體有錯誤。

這個警告表示在註解的錯誤,反映這個要求在函式宣告中標記法必須符合這個定義,但是有一點例外,就是,如果函式 typedef 是包含的。在這種情況下,函式 typedef 的宣告和定義將獲得明確標記。

請注意附註通常都會實作為巨集,然後,巨集通常會產生包含許多低階附註。這項警告在每一個不相符的低階附註報告,因此,單一無對應的附註巨集可能會產生許多不相符的低階附註。最佳的做法就是比較宣告和定義原始程式碼以確保它們是相同的。(附註順序的一般差異不會報告)。

比較一定會在第一個找到的宣告與目前執行個體之間。如果有額外的宣告,則兩個群組的每個宣告都會選取。儘管識別兩個以上的宣告和定義是可能的,但執行不是兩個比較在目前是不可能的。上述 text 欄位包含在兩個執行個體裡不同附註的清單 (在相當低階) 。

這個警告訊息顯示基礎程式碼文字傳送給編譯器,而不是在原始程式碼用於實際插入標記法的巨集 (比如,每當使用巨集)。一般而言,您不需要了解低階附註,不過,您應該考慮附註報告中,在錯誤訊息中報告的行號之間指出的不一致。通常,原始程式碼中檢查可以清楚表示不一致為什麼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