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精靈 > 排程頁面 (RTM)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7-06-11

使用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精靈] 的 [排程] 頁面,可指定應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機。您也可指定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工作應執行的時間量。

使用此精靈頁面,可設定下列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屬性。

  •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不要套用 選取此選項以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而不套用變更。
    • 立即   選取此選項以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後,立即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在下列時間   選取此選項並使用對應的下拉式清單,以指定套用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間。
  • 取消在下列時間後仍在執行的工作 (小時)
    選取此核取方塊並使用對應的文字方塊,以指定執行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工作的時間長度。預設值為 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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