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度单位参考
本节定义级联样式表文本支持的长度单位,以及定位属性。
长度单位表
级联样式表属性中的度量值和位置是用长度单位标示的。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支持两种类型的长度单位,即相对和绝对:
相对 相对于其他属性的长度。在从一种输出设备转移到另一种输出设备(例如从监视器转移到打印机),以及与其他页面元素比较时,相对长度单位可以更好地按比例缩放。
绝对 精确度量单位,例如英寸或厘米。如果已知输出设备的物理属性,则绝对长度单位非常有用。
相对长度单位
em |
计算所得的字号 |
ex |
小写“x”的高度 |
px |
相对于查看设备的像素数 |
% |
百分比 |
绝对长度单位
in |
英寸(1 英寸 = 2.54 厘米) |
cm |
厘米 |
mm |
毫米 |
pt |
磅(1 磅 = 1/72 英寸) |
pc |
派卡(1 派卡 = 12 磅) |
em 单位与元素的 font-size 属性的计算所得值相对。当 em 出现在 font-size 属性本身的值中时,它指父元素的字号。垂直度量值和水平度量值中都可使用该单位。
像素单位与查看设备的分辨率相对;例如,每英寸点数 (dpi) 为 600 的激光打印机需要更多点数才能达到与计算机监视器相同的像素密度。
百分比值始终与另一个值(例如,长度)相对。允许百分比的特性还定义百分比所引用的属性。例如,可以将表单元格的宽度指定为占整个表格的百分比。
标准合规性
长度值必须指定单位类型标识符。当您使用 !DOCTYPE 声明来指定符合标准的模式时,Internet Explorer 6 及更高版本将忽略不符合 Cascading Style Sheets (CSS), Level 1 (CSS1)(级联样式表 (CSS),第 1 级 (CSS1))的样式表声明。